按照法律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不包括精神损失费。(《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可能此点会有改变)有的法官可能会误将死亡赔偿金理解为精神损害,因此对于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的请求可能会不予支持,很多被害人自己也认为无权要求这部分赔偿。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精神损失费。这些法律细节往往只有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才能看得出来,并提出辩护意见。 误区四:犯了事儿不急找律师
许多人认为,既然亲朋好友犯了事儿,找律师也没用。顶多开庭的时候找律师辩护一下就可以了,早找律师也没用。这种观点会导致许多有利于当事人罪轻或无罪的证据灭失,从而对当事人不利。当事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当事人“出事”后,其家属应尽早找律师,使律师从公安侦查阶段就介入案件,尽早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
东阳专业律师提醒当事人聘请律师应避开五大误区
打官司,该如何选律师呢?东阳律师说,目前当事人选律师应避开五大误区。
【误区一】律师收费越低越好
东阳专业律师:有的当事人找律师喜欢“货比三家”,然后最终委托收费较低的律师,当事人将价格作为考虑因素并无不当,但是如果片面考虑则走入误区。因为律师收费过低,大幅低于政府规定标准,只是恶意竞争,服务时必然降低质量。想想我们看大夫时,是找一个医德医术都好的大夫,还是找一个价格最低的大夫呢?
【误区二】询问胜诉率判断律师信心
东阳优秀律师:当事人最爱问的是“胜诉率”有多少?律师所答复的胜诉率越高,则认为该律师越有信心,反之则认为律师缺乏信心。其实诉讼活动不是数学计算,而需要依靠证据来证明已经发生的事实,并阐明法律关系和法律适用。因此,律师在没有看到对方证据之前,奢谈胜诉率意义不大。妄称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其本身违反执业纪律,也是极不负责的承诺。
【误区三】自己能够代替律师
东阳知名律师:有的当事人到各个律师事务所咨询同一问题,渐渐觉得律师不过如此。事实上,咨询时律师的答复只能是初步判断,只集中谈最直接的规定,当事人据此认为“案情很简单”、律师“只是动动嘴皮子”,觉得自己也可胜任,结果可能因小失大。
【误区四】法院会帮助我查明事实
东阳刑事律师:有的当事人认为,案情不用取证,法院一定可以调查清楚。事实上,现行诉讼制度下,法院对事实的调查基本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确定事实。当事人忽视证据,或者寄希望于青天法官帮助调查证据是不切合实际的。
【误区五】败诉是律师水平不行
东阳最好律师:诉讼与风险本就是无法分离的。如果当事人本身在举证等方面就存在客观困难,律师在不利局面下尽力而为,那么即使败诉也不能归责于律师。只要一个律师尽职尽责,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该律师就是一个优秀的律师。
以上内容由东阳律师整理提供,东阳律师事务所, 李侃律师,东阳知名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法学学士学位,现为浙江良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金华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阳市十佳青年律师,东阳交通律师,东阳市电视台《东东腔》、《生活与法》栏目嘉宾律师。李侃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东阳本地关系面广,在东阳刑事律师会见、办理取保候审、缓刑、刑事案件辩护等业务方面办案经验丰富,多次为当事人争取了取保候审、罪轻处理、缓刑,且多数的辩护意见被法官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