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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

来源:网络作者:未知时间:2019-06-13 11:04:53

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当事人应该执行。
对于不执行判决书内容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其执行,情节严峻时,很有可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以下是详细先容,但愿对大家有所匡助。
一,法院判决不执行的强制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民事诉讼法》第221条划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 ,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向 ,信用合作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 ,帐户,来去帐目和存款余额。
冻结,是人民法院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所确认权利的实现,不准被执行人的 存款支取,转移。
划拨,是将被执行人在 的存款强制转让给权利人的措施。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有关划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门的收进,但应当保存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糊口必须用度。
人民法院有权扣留被执行人的工资,奖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正当收进,交给权利人。
有关单位按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有义务协助从被执行人收进中掏出扣留部门交人民法院或权利人,此措施合用于公民个人金钱的执行。
(3)查封,拘留收禁,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3条有关划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拘留收禁,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门的财产,但应当保存被执行人所抚养家属的糊口必须品。
此措施合用于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形财产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