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民事官司
,如何赢得官司
案例
:
爷爷赠屋被房产局注销,打官司赢了
明明是爷爷赠与孙子的房子,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
10
年后,却
收到了房产局的通知
,
称房产登记被注销了。
这是怎么回事?爷爷的遗
产还能失而复得吗?
案件
:
周先生称,爷爷
1997
年
6
月
6
日写下赠与申请书,将座落在六合
区的一套住房,赠与孙子周先生一人。
2006
年爷爷去世后没过多久
,
周先生却突然收到六合区房产局作出的注销房屋登记决定。
仅凭一纸
通知就将房子剥夺。
周先生几经调查
,
发现原来是姑姑搞的鬼,
爷爷生
前她不敢动房屋的心思
,
爷爷去世后
,
她向房产局提出的申请
,
请求撤销
房屋登记
,
目的就是自己也想要那套房子。房产局本应通知自己
,
却没
有
,
而是直接注销了他的房产登记。
理由是
:1.
房屋登记资料不全
,
未按规
定提交登记申请书
,
赠与合同
;2.
赠与过户时未交纳契税,
规费,
住宅赠
与申请书未按规定进行公证
;3.
赠与合同在前,而后赠与人又自行以本
人名义申请登记
,
前后矛盾
;4.
以及房产登记薄记载的产权人与产权证
记载不一致。
登记在自己名下已
10
年的房子突然没了,周先生很是气愤。在
提起行政复议却被维持了原来的行政决定后。
有些灰心的周先生将六
合区房产局告上了法庭。
要打赢这场的官司
,
周先生知道必须找好的律
师才有希望
,
于是他找到了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的朱靖利律师,
希望
朱靖利律师能帮他讨回这个公道。与官家的官司向来都不是好打的,
行政部门的强势
,
让许多律师甚至直接就不接此类案件。
朱律师很重视
这个案子
,
经过多方取证和调查
,
认为这个案子一定要打
,
并且一定要
赢
,
否则正义难以伸张。
判决
:
一审判决败诉
,
区法院驳回了周先生的请求。
二审胜诉
,
市中院作出撤消区法院的一审判决,
撤消被上诉人的注
销房屋登记决定。
民赢了!
我们为了更加彻底的了解此案也特意采访了朱靖利律师
:
记者
:“朱律师,我们都知道,行政案件的胜诉率几乎不到三成,您
当时是以什么样的心态去接受这个案件的?”
朱律师
:“接受这个案子,本身就是一种挑战,办行政案子,要得罪
很多部门,很多人,承受很多压力。但一定要敢于挑战
,
不畏强权。我
并不害怕,而且我还越来越喜欢办行政案子,因为他让我摆脱了律师
往往会陷入的怪圈
——
和法官之间不平等的人际关系。”
记者
:“一审败诉您遇到哪些困难?面对这些困难你的心态又是如
何?”
朱律师
:
“被告是行政部门
,
在中国行政部门的强势是有目共睹的。
而
我的当事人的姑姑,认为父亲没有对自己有所交待,心理不平衡,现
在多少家庭因为遗产问题大大出手,她的阻挠可想而知的,话说白了
她也想要这套房子,完全倒向房产局是必然的。这个年代,太多行政
部门抢着说话,发出很大的声音,引起很多的注意,可声音大有什么
呢?他们表现出来的品格并不比一个普通老百姓更高。
只要是正义的
,
我就不会畏惧任何人或部门。”
记者
:“一审败诉后,当事人的心理是否有变化?您当时心理又是怎
样想的?”
朱律师
:“当事人内心可以说是波动很大,甚至可以说有些绝望。可
是暴躁沮丧骂娘都是没有用的,我必须一个一个地,心平气和解决遇
到的问题,并且相信这些问题能够得到解决,相信遇到我的人我都能
尽力帮他解决。”
记者
:“二审胜诉的关键是什么?
”
朱律师
:
“首先要敢于挑战,善于挑战。不能因为害怕行政部门,或
者担心官官相护就放弃。然后就是要懂得运用法律知识,利用好所学
的法律知识才是最有利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