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名誉被侵权,直接起诉就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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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十分烦恼。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小编今天就带
大家来看一下
“
网络名誉被侵权
,
直接起诉就可以了吗
”
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
些问题,律伴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名誉权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
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
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
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
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
“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
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
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尊、自爱
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
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
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
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
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二、网络名誉被侵权
,
直接起诉就可以了吗
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
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
视为侵权行为地。
”
在这里,
“
侵权行为地
”
一词有了新的含义。
一般情况下,
“
侵权行为地
”
是指
“
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
所在地
”
,即侵权作品通向网络的临界点和实施侵权操作的计算机或服务器,大致属于
“
侵权行为实施地
”
的范畴。当以上两地都难以确定时,
“
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设备所在
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
,这等于把
“
侵权结果发生地
”
视为侵权行为地,此时就与《民
事诉讼法》的规定基本相同了。可以看出,该《解释》对网络案件的管辖原则是以被
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实施地管辖为一般,以侵权结果发生地管辖为例外。
通常来说,名誉损坏赔偿根据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1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
2
、侵权的场合、手段、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
3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
4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
5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
6
、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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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经过小编的讲解,你对于
“
网络名誉被侵权
,
直接起诉就可以了吗
”
这个问题已经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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